江苏省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针对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对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加强检查督导。要求各地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管理,按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属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二是强化依法治理。全省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普法守法。科学立法,以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为纲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和保障体系。严格执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从严从重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执法措施落到实处。普法守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守法意识。对违法违规的反面典型公开曝光、强化震慑,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漠视生命的行为得到有力惩戒,切实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敬畏法纪的观念。三是健全管理机制。要求各地督促辖区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狠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加快安全总监配备,在重点领域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承诺、不良信用记录、诚信评价管理等制度,对违法失信企业惩戒约束。引入市场机制和第三方力量参与安全管理,加快形成企业自我约束、守法经营、恪守安全的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