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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的精神实质、重要意义,以及安全生产的有关新规定、新要求。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厂(矿)长(经理)应当履行的职责等。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论和“零死亡”的价值追求。
目前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对策、措施。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是企业对社会公众、管理者自己和企业员工生命安全负责担当的具体体现。
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树立“零死亡”理念,坚持“零容忍”标准。
安全防范胜于救灾,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强化停产撤人,“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
安全,是幸福的源泉;隐患,是事故的根源。
安全促企业发展,平安保家庭幸福。
安全是对生命的承诺,责任是对企业的担当。
工作三班倒,班班都见矿领导。
安全意识记在心上,安全责任担在肩上。
常念安全之经,常鸣安全之钟,常履安全之责,常思事故之害。
安危相易,祸福相生,居安思危,常备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