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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煤监局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

www.mempe.org.cn时间:2012/8/31 14:31:56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按照云南省安委会和云南煤监局工作安排,8月3日至17日,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3个督查组,分别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邹立生和两位副局长带队,省交通厅、曲靖监察分局、红河监察分局派人参加,在曲靖市、玉溪市有关部门领导的陪同下,先后对云南煤化工集团公司所属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曲靖市、玉溪市安全生产领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各督查组采用点面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作出处理、情况通报等形式,现场抽查了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田坝煤矿及其周边部分整合矿井、羊场煤矿;曲靖市富源县、罗平县、麒麟区和陆良县,具体抽查了富源县大河镇,罗平县马街镇、老厂乡,麒麟区越州镇、茨营乡等5个乡镇“打非治违”情况,检查了富源县宽塘煤矿、纳佐煤矿,罗平县扎塘煤矿、阿格煤矿、松毛功成煤矿、阿贵联办煤矿,麒麟区祠堂坡煤矿、阿楚克村煤矿和富源县大河镇长坪采石厂、鑫发物资有限公司(炸药库),罗平县马街镇采石厂,麒麟区大山头绿荫塘联合采石厂,对陆良县落实省安委办8号督办通知情况进行督查;玉溪市澄江县、华宁县、通海县,现场检查了玉溪市东方煤业有限公司华盖山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华宁县煤炭私挖滥采情况,澄江盘虎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玉溪石油分公司澄江东达石油公司、云南宽澄鼎元房地产公司、云南云海玛钢有限公司、通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20余个生产经营单位厂矿企业。督查中,共查出安全隐患和问题94条,现场下达了执法文书和检查意见书27份,填写各类表格13份,调阅各类资料100余份,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和措施。检查结束后,督查组与曲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交换了督查意见,针对曲靖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下达了《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建议书》。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和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认真、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落实仍有差距、个别煤矿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等问题,云南煤监局对下一步“打非治违”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是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前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结合实际,明确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认真分解、细化、落实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扎实做到政府领导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相关部门分片包干、分头负责,企业单位自查自纠、整改到位。死死盯住事故易发多发、非法违法突出、安全管理混乱、整治反弹严重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加强挂牌督办,加强跟踪督查,严格治理标准,突出整治质量,闭合整改环节,加大处罚力度,确保不留后患。

  二是认真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隐患治理常态化。继续深入抓好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筑施工、消防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一要着眼于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章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二要正确处理常规性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立足于消除大隐患,防范大事故,防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保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强对各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点对照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规程的规定,系统地排查、分析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标准、人员、资金、措施、期限、验收等“六落实”逐条落实整改,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分级督办。

  三是突出“打非治违”工作重点,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一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加大安全投入,通过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建设,完善煤矿安全技术装备,积极推广使用先进工艺、技术、装备,不断提升安全基础条件。健全完善煤矿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系统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水平。要狠抓煤矿瓦斯治理、火灾和水害防治,落实各项措施,全力防范煤矿瓦斯、火灾和水害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二要抓紧制订方案,启动开展非煤矿山关闭攻坚战。要加强对非煤矿山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要抓好流通领域,禁止企业收购非法矿产品,使非法开采无利可图。三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措施,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载人、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整治客运市场秩序和客运车辆通行秩序,深入排查整治隐患。四要继续深化开展建筑施工、水上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

  四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持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与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一并推进,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违章组织生产作业行为,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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