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考核巡查组发现:山西两地瓶装液化气领域问题重重
作为管道燃气的补充,瓶装液化气在提供灵活、便捷的燃气供应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成为一些用气量较小的家庭或个体商户的选择。然而,如果生产储存使用不当,其泄漏风险和爆炸风险随时可转化为吞噬生命的“虎口”。
近日,国务院2024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三组(以下简称考核巡查组)对山西省朔州市、忻州市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检查,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发现一系列问题。
在生产环节,考核巡查组发现,两市瓶装液化气充装站多为家庭式经营、作坊式生产,人员专业素质不足、设备质量参差不齐、安全设施不完善、管理制度有欠缺,企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此外,随着管道燃气不断普及,瓶装液化气市场逐渐萎缩,企业投入动力不足。
在流通环节,考核巡查组发现,一些不合格液化气瓶进入充装台充装,一些用户使用的液化气瓶来历不明,未严格执行液化气瓶“一瓶一码”跟踪溯源管理等问题较为突出。
在使用环节,一些燃气企业没有对用户开展必要的安全指导,缺少对使用场所的巡查检查。违规使用可调节减压阀、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私自安装液化气阀门三通接头、燃气软管超长、不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等问题屡见不鲜,“不懂”“不了解”成为用户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的“挡箭牌”。
以朔州市为例,该市共有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6家,气瓶约6.5万个,涉及1.4万户,全市每天约需瓶装液化气15吨。需求大、链条长、终端广,安全监管有较大难度。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使用环境复杂,用户流动性大、安全意识淡薄、易违规操作是瓶装液化气监管中的不可控因素,而力量不足、手段有限是监管的掣肘。
问题越棘手,越考验监管能力和智慧。这不仅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巡查频率、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充装、销售“黑气瓶”等违法行为,还需要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各层级、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协调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共同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建立健全从生产、充装、销售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体系,更需要以久久为功的心态,积极推动燃气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为进一步提升瓶装液化气行业充装、配送标准化建设、智能化运营水平,山西省大力开展瓶装液化气行业标准化建设。目前,朔州市正在推进瓶装液化气企业整合。未来该市将建设一家集充装、配送、监管于一体的瓶装液化气充装标准站,实现自动充装、统一配送、全流程智能监管。该市还将建设具备监督管理、企业运营服务、用户网上交易、应急管控等功能的液化气智能监管平台,实现瓶装液化气“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过程、可追溯动态监管。同时,该市将严格落实用户设施强制要求,确保餐饮场所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所有用户安装灶前燃气自闭阀、使用自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忻州市也在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解决燃气表更换、设施更新等问题,教育引导居民用户规范安全用气,为40个住宅小区1600余户居民用户免费更换燃气表,为忻州古城内的餐饮用户更换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128个,更新可燃气体报警器138个,努力为用户创造安全的用气环境。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重于泰山。随着市场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也将不断涌现,相关监管部门更应主动向前一步,深入分析研判潜在风险,强化日常监管和事故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