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委办开展油气及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天津滨海新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和山东石大科技石化有限公司“7•16”着火爆炸事故教训,根据国务院安委办部署,湖南省安委办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自即日起至2015年9月底在全省开展油气及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通知要求,在进行专项安全大检查时必须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立即动员,统筹兼顾。各市州安委会要将此次专项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认真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和检查表,确保各项工作协调统筹推进。要立即以县(区)为单位,召开由各有关部门、企业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动员部署会,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检查的范围和内容立即开展自查、整改,注重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二是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罐区管理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三是摸清底数,严格执法。各市州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的所有罐区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县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对每个罐区进行督促检查,实现全覆盖,督促检查的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员,对查出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罚;对周边有学校、医院、养老院、住宅小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罐区,凡是存在火灾、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风险的,地方人民政府要依法立即责令其停产停业,并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