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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mempe.org.cn时间:2013/4/19 8:53:04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举办

煤矿用空气压缩机监察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3〕11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切实提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对煤矿用空压机的监察业务技能,切实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用空气压缩机安全管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煤装〔2011〕195号)等文件要求落到实处,国家煤矿安监局决定举办煤矿用空压机监察技术培训班,对煤矿安全监察人员进行专项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1.矿用空压机基本类型与结构特点。螺杆式、活塞式、滑片式(已淘汰)矿用空压机的基本组成、工作原理、主要结构特点、安全特性及常见故障及判别方法等。

  2.矿用空压机技术标准与管理要求。现行标准与规定解读,空压机安全及性能、选型与采购、维修与保养、检测检验与管理等基本要求。

  3.在用空压机现状与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空压机在安装、使用、移动及维修保养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监察空压机过程中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2013年4月25日~26日。24日报到。

  培训地点:辽宁省阜新市迎宾馆(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16号,联系电话:0418-3991111)。

  三、参加人员

  每个省级煤矿安监局1人,每个监察分局2人。

  四、其他事项

  1.培训工作委托安标国家中心组织实施。

  2.参加培训人员食宿统一安排。

  3.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统一组织参加培训,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派员参加,不得超员,并于2013年4月19日前将回执(见附件)报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如需接站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国家煤矿安监局联系人:黄体伟;

  联系电话:010-64463954,64463175(带传真)。

  电子邮件:huangtw@chinasafety.gov.cn

  会务组联系人:李国程;

  联系电话:0418-6617116(带传真),13342325558

  附件:培训班回执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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