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国家煤监局 >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征求《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www.mempe.org.cn时间:2011/1/27 13:59:43来源: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次浏览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

征求《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煤安监司函办〔2010〕31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煤矿瓦斯治理“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方针,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实现瓦斯抽采达标,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制定了《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亦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请认真组织研究,于11月30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书面(或以电子文档)反馈至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

  联系人:何冬云

  联系电话:010-64463974(带传真)

  电子邮箱:hedy@chinasafety.gov.cn

  附件:《煤矿瓦斯抽采达标规定(征求意见稿)》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