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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mempe.org.cn时间:2016/12/8 9:11:35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的通知


安监总统计〔2016〕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己经国家统计局审批,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014年7月1日印发的《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制度》(安监总统计〔2014〕60号)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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