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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mempe.org.cn时间:2015/11/27 8:53:06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报送煤矿安全工作总结材料的函

煤办函〔20153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涉煤中央企业:

请认真总结“十二五”以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2015年煤矿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数据截至今年11月底),深入分析“十三五”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提出2016年煤矿安全重点工作措施,形成书面材料,于20151210日前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人:王  震、刘  强;

联系电话:010-64463109(带传真)、18610809688

电子邮箱:wangz@chinasafety.gov.cn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5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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