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主办

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国务院安委会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吉林浙江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经验的通知
www.mempe.org.cn时间:2015/7/24 14:05:09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次浏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吉林浙江

消防安全隐患治理经验的通知

安委办〔201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吉林省、浙江省为深刻吸取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因地制宜采取针对性措施,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给予充分肯定并批示要求在全国推荐学习。据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吉林省、浙江省治理重大火灾隐患的做法进行了总结,形成了经验材料(附后),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附件:

多措并举 治理重大火灾隐患——省积极探索综合治理重大火灾隐患的做法与启示 

2.落实“五大”防控措施 综合治理火灾隐患——浙江省温岭市建立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5513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