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山东公布5起非煤矿山领域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典型案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山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近日公布5起非煤矿山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5年4月,枣庄市土地发展有限公司周村南山矿区跟班安全员王某某,发现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存在液压管路喷油、高压油管断裂等问题,继续使用会引发喷溅伤人等安全事故。王某某立即向公司安全部报告了隐患情况,经组织排查,问题属实,会同施工单位研判后,立即更换了该挖掘机,消除了安全风险。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3000元奖励,并授予“安全卫士特别奖”荣誉称号。
案例二:2025年8月,山东宏河百利矿业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开采现场巡检时,发现+135平台北侧一配电箱处有焦味,经排查发现电闸内部接线端接触不良,电阻增大引发过热,存在火灾、触电风险。杨某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汇报,安全科随即安排专业人员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了事故隐患。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三:2025年6月,荣成市石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甲子山矿区测量员张某,在例行作业时,发现矿区东侧地面出现异常沉降裂隙。张某立即向安全管理部上报险情,企业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预案,在30分钟内完成危险区域人员设备撤离。经专家组现场勘测,确认该区域存在边坡浮土塌落风险,公司随即投入28万元进行锚固支护和坡面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1000元奖励,并破格提拔为专职安全员,纳入企业管理人才培养计划。该案例被列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经典案例库,作为“隐患早发现、早处置”的示范样板在全公司推广学习。
案例四:2025年7月,山东五莲县鲁地矿业有限公司提升机工王某某,通过监控发现提升机箕斗挂钩异常,随即电话通知井口信号工将箕斗停在井口进行人工核查。经检查,发现确有问题,随即将情况上报采矿车间。经车间相关技术人员初步检查,箕斗东侧挂钩运行卡滞,疑似内部轴承损坏,导致挂钩重新弹起。经维修人员拆解,确定为挂钩内部轴承损坏,经维修消除了事故隐患,避免了卡罐等事故发生。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500元奖励。
案例五: 2025年7月,临沂会宝岭铁矿有限公司井下安监员董某,在巡检过程中,发现-535m水平1#拉绳急行开关动作不灵活,机头满仓保护动作不灵活,且机尾张紧力下限开关使用尼龙轧带固定,安装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董某立即采取现场警示措施并上报公司。公司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问题进行检修调试,规范开关安装方式,及时消除了隐患,避免了因设备故障可能导致的事故发生。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