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切实做好非煤矿山企业节后复产安全工作
www.mempe.org.cn时间:2011/3/26 9:00:06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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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复产验收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做到分管领导、监管责任人、企业责任人三落实,并采取有力措施,密切监控,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同时要按有关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汇报。二是要认真履职,强化对非煤矿山动态监管。对验收合格复产的非煤矿山,要加强日常监管,监督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严格控制下井人数,防止“三违”现象的出现。对没有通过验收的非煤矿山,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建议安全生产许可颁发管理机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实施关闭。三是要严格落实地下矿山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领导在井下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在遇到险情时,负责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并指挥井下人员撤离现场,立即升井。四是要严格落实验收责任。严格执行非煤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问责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拖延推诿,敷衍塞责。凡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